各院、部、处室🚥,直属单位:
接上海市民防办《关于本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》要求,为确保防空警报试鸣期间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🔺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🧜🏼♀️:
一👩🦲、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
2019年9月21日(周六)上午11:35时—11:58时🤚。
二💁🏽♂️、防空警报试鸣的范围
在全市范围(除浦东、虹桥国际机场地区外)
三☝🏽、防空警报试鸣的组织
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由上海市民防办组织实施,各区县政府组织落实,各单位积极配合🏞。
四、防空警报试鸣的注意事项
防空警报试鸣期间🛌🏼,学习掌握防空警报试鸣的形式,提高自身综合防护能力。
防空警报试鸣期间,请师生不必惊慌🦶,保持正常工作和学习秩序🧑🏿🎓。
五🧖🏼♂️、详细内容请大家关注上海市民防办通知。
保卫部(处)
2019年9月18日